2024年4月,欧盟委员会发布《海运业碳减排条例》修正案,明确2027年1月1日起,所有进入欧盟成员国港口的5000GT以上商船(含集装箱船、散货船),在靠港停泊超过2小时必须使用岸电(优先交流低压岸电,高压岸电作为补充);2029年起扩展至2000GT以上船舶。为配合政策落地,欧盟同步拨款50亿欧元补贴港口岸电改造,重点支持交流岸电桩的“船-岸兼容”升级——要求桩体适配90%以上现有商船的AC440V/60Hz电源接口,且具备“即插即充+远程计量”功能。
目前鹿特丹港、汉堡港已启动120套交流岸电桩的招标,中国企业(如国电南瑞、许继电气)凭借“低成本+高兼容性”方案入围候选名单。





